關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試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貫徹執行以來的反饋意見,經研究,決定對反饋意見中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評標委員會中造價工程師對技術標進行評審的意見 評標委員會中造價工程師對技術標可進行評審。 二、經評審的某項材料單價符合《試行辦法》第十五條按低于成本處理的條件,是否將投標報價按低于成本處理的意見 (一)如果經評審的某項材料單價符合《試行辦法》第十五條按低于成本處理的條件,而該投標人的投標總價(扣除規費、安全施工費)未低于各投標人投標總價的算術平均值10%時,該投標人的該項材料的得分為零,以必其次低的材料單價為最低報價計算該項材料其余各投標人的得分。 (二)如果經評審的某項材料單價符合《試行辦法》第十五條按低于成本處理的條件,若該投標人的投標總價(扣除規費、安全施工費)同時又低于各投標人投標總價的算術平均值10%時,該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按低于成本處理。 三、投標人未計總承包服務費或其總承包服務費低于平均值20%且投標人不能說明理由或評標專家確定其理由不成立時的處理意見 (一)當招標文件中確定招標人沒有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購內容即沒有總承包服務的內容時,投標人不應報總承包服務費,各投標人總承包服務費得分均按3分計。 (二)當招標文件中確定招標人有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購內容即有總承包服務的內容時,投標人應報總承包服務費。如果投標人未報總承包服務費,投標報價按低于成本處理。 (三)當招標文件中確定招標人有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購內容即有總承包服務的內容時,而投標人所報總承包服務費低于平均值20%且投標人不能說明理由或評標專家確定其理由不成立,而該投標人的投標總價(扣除規費、安去施工費)未低于各投標人投標總價的算術平均值10%時,該投標人的總承包服務費得分為零,以必其次低的總承包服務費為最低報價計算其余各投標人總承包服務費的得分。 (四)當招標文件中確定招標人有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購內容即有總承包服務的內容,而投標人所報總承包服務費低于平均值20%且投標人不能說明理由或評標專家確定其理由不成立,若該投標人的投標總價(扣除規費、安全施工費)同時又低于各投標人投標總價的算術平均值10%時,其投標報價按低于成本處理。 四、經評審的某項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低于平均值10%且投標人不能說明理由或評標專家確定其理由不成立時的處理意見 (一)如果經評審的某項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低于平均值10%且投標人不能說明理由或評標專家確定其理由不成立,而該投標人的投標總價(扣除規費、安去施工費)未低于各投標人投標總價的算術平均值10%時,該投標人的該項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得分為零,以必其次低的綜合單價為最低報價計算該項綜合單價其余各投標人的得分。 (二)如果經評審的某項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低于平均值10%且投標人不能說明理由或評標專家確定其理由不成立,若該投標人的投標總價(扣除規費、安去施工費)同時又低于各投標人投標總價的算術平均值10%時,該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按低于成本處理。 五、關于投標報價函(或投標報價變更函)報價與工程量清單投標總價以及與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合計不一致或者用數字表示的數額與用文字表示的數額不一致的處理意見。 實行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時,投標報價一律以按清單項目綜合單價計算的報價為準。 當投標報價符合《試行辦法》十一條“投標報價的修正”第2、3、4款時,以修正后的投標報價為準。 四川省建設廳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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